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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最高补助5500元/月,北京市发文落实国务院医改文件
2020-01-14 来源:北京市卫健委 作者:






关于结合本市实际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一个转变、两个重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对照《通知》的6方面经验和7方面24条任务,因地制宜积极借鉴与吸收,明确下阶段23项主要任务,实打实、硬碰硬地推进医改,为建设健康北京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机构建设。健全区级医改牵头协调机构,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进一步完善医改工作机制。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政府)


  2.实施健康北京行动计划。落实健康中国行动举措,制定实施健康北京行动计划,将深化医改纳入健康北京行动中,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开展。(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体育局、市中医局、各区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第一责任部门,下同)


  3.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财政分类补助政策,实行差别化补助,并将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紧密结合。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理念,推进实施公立医院成本预算绩效研究,推进建立预算安排核成本、资金使用有规范、综合考评讲绩效的新型绩效成本预算管理模式。调整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支出结构,将支持重点由硬件投入向提升公立医院软实力建设转变,加大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投入力度,鼓励医院提升自身医疗业务能力和医学科研孵化力度。(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二)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


  4.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及相关工作的延续、扩围等。(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管中心)


  5.促进形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总结经验,进一步促进形成以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为特点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6.进一步做好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在扩大高值医用耗材挂网品种范围基础上,坚持“五统一,一集中”原则,积极探索推进京津冀三地首批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相关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


  7.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础上,2020年开展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以患者为中心,紧盯群众关注、媒体反映的看病就医不够方便、不够满意的问题,继续推出“改善医疗服务2020年行动”,切实提升患者获得感。强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推进总会计师加快配备并发挥积极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8.加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治理力度。按照国家制定的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和工作要求,2020年,加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治理力度。(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9.强化重点监控合理用药制定并公布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完善药学质控中心建设,明确重点监控药品定义,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通过连续动态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10.加强医疗机构用药规范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积极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长期处方用药,探索实现医联体内用药衔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11.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通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药品耗材使用监管等多种方式,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合理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密切监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及变化情况,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监测结果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四)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12.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紧密衔接“三医”联动,抓住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按照“抓好总量控制、强化调控并重、明确调整规则、注重平衡衔接”的思路,科学平衡医院、医保、患者三方承受能力,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20年,在巩固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成效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后续价格项目规范调整工作。(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


  13.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确定调价空间、遴选调价项目、合理调整价格、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原则要求,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2020—2022年期间,每年开展调价评估,对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优化。(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


  (五)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力度


  14.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2020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医院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各区总结分析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细则。各区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区属公立医院运营、考核、收支等情况,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结果统筹应用力度。(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15.开展自查与密切监测。公立医院就“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不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落实情况开展自查,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提高医务人员获得感。密切监测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及变化情况,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监测结果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六)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


  16.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医保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式,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分组方案,推进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


  17.优化医保管理方式。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的支付标准。积极探索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集体协商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


  (七)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8.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发挥改革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努力实践医联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等一体化管理,打通人员、资金、业务、药械、信息等要素,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区域内中医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获得中医药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


  19.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总额付费。鼓励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共享、合理超支共担。探索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


  20.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底前,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奖励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探索并引导二级医院和非公医疗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智慧家医”建设,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信息化技术与医疗服务流程深度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21.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服务。2020年底前,建设基层卫生转诊平台,制定基层卫生转诊服务规范,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实施基层卫生转诊专属号源管理,对签约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国家级或北京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基层服务点建设评价标准,均衡布点,强化上下协作,适应居民在家门口获得优质专科医疗服务的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22.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乡村医生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督促相关涉农区及时落实乡村医生岗位每月3500元—5500元的政府补助标准。促进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管理、培训与考核,不断提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成果,对不适宜建设村级卫生机构的偏远山村通过巡诊提供服务,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等优质医疗资源参与低收入村巡诊并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涉农区及时落实退出岗位的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23.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定具有北京特色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破除阻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中医药健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办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医师作用。(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要深刻认识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经验,深入研究领会改革精神、勇气、思路、步骤和方法,将推广相关改革措施列为本单位、本区重点工作,增强改革定力和信心,加大改革力度。


  (二)严抓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区要对照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加强市、区及部门间联动,建立工作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及时评估


  及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在推进过程中对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及时上升为政策,把改革成果提炼好、巩固好、发展好。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与进度安排

附件下载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与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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