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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用药查询

西罗莫司
英文名称 Sirolimus
其他名称 雷帕霉素、色瑞莫司、瑞帕霉素、赛莫司、雷帕鸣、宜欣可、纤洛丽、Rapamycin、RAPAMUNE、RAPMIC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口服液体剂并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凝胶剂为协议期谈判药品,限成人和6岁及以上儿童患者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面部血管纤维瘤。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肠道外给药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C
性状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难溶于乙醚和石油醚,不溶于水,可溶于甲醇、乙醚、丙酮、氯仿、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等有机溶剂。口服液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清油状黏稠液体。
贮存条件 避光保存于2~8℃冰箱内。
适应证 ⑴用于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时,应与环孢素和糖皮质激素合用。涂有西罗莫司的血管内支架广泛用于冠心病介入治疗。
⑵用于治疗6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患者的结节性硬化症(罕见病:TSC)相关的面部血管纤维瘤。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通过与环孢素和他克莫司不完全相同的机制抑制抗原和细胞因子(IL-2、IL-4和IL-15)激发的T淋巴细胞的活化和增殖,亦可抑制B细胞增殖和抗体的产生。在细胞中,它与FK结合蛋白(FKBP)结合,生成免疫抑制复合物。该复合物与哺乳动物的靶分子结合并抑制其活性,从而阻遏了细胞因子活化的T细胞增殖,即抑制细胞周期中G1期向S期发展。尚可抑制血管内皮细胞增殖。
  ⑵药动学:口服后吸收快,经CYP和P-糖蛋白代谢,大部分(91%)经粪便排泄。2ng/d剂量时血谷浓度均值为8.59ng/ml。每日给药2次,连续6日达到Css,此时平均谷浓度增加了约2~3倍,一次给予负荷量,多数可在1日内接近Css。在稳定的肾移植患者中,多剂量给药后,t1/2平均为62小时。
不良反应 ⑴发生率在20%以上的有:高脂血症、高血压和皮疹、贫血、关节痛、腹泻、低钾血症和血小板减少,三酰甘油和胆固醇的升高及血小板和血红蛋白的下降,与服药本品的剂量相关。
⑵发生率在3%~20%以下的有:全身:腹胀、寒战、面部水肿、感冒综合征、感染;神经系统:焦虑、抑郁、神经错乱、失眠等;心血管系统:房颤、充血性心衰、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血栓性静脉炎、血管舒张等;消化系统:厌食、吞咽困难、食道炎、胃肠炎、牙龈增生、肝功能异常、口腔溃疡、口腔炎等;库欣综合征、糖尿病;血液和淋巴系统:白细胞增多、溶血-尿毒综合征、淋巴腺瘤;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骨坏死、腿部痉挛、骨质疏松等;泌尿生殖系统:蛋白尿、膀胱痛、排尿困难、血尿等。
肝损伤 ⑴肝毒性: 接受雷帕霉素治疗的部分患者血清酶升高,但该异常一般为轻度无症状反应,具有自限性,无需调整剂量或停药。雷帕霉素使用引致胆汁淤积型肝炎的病例极少,但因此引致的明显肝损伤的临床症状尚未明确。肝脏移植后使用雷帕霉素治疗较常出现肝动脉血栓形成,但其中的关系仍有争议。
⑵损伤机制: 雷帕霉素大部分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系统 (CYP 3A4)进行代谢,药物间相互作用比较常见。雷帕霉素可能妨碍伤口愈合,这也是雷帕霉素治疗中干动脉血栓形成频率升高的常见原因
肾损伤 可能导致肾损伤。
禁忌症 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⑴本品仅用于口服。
⑵囊状淋巴管瘤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更为常见,并与剂量相关,应采取合适的术后治疗方法以减少并发症。
⑶免疫抑制增加了发生淋巴瘤和其他恶性肿瘤的易感性,尤其是皮肤癌,因此患者应减少在日光和紫外线下接触,可穿防护衣、使用高保护系数的防晒用品。
⑷对已有高脂血症的患者应用本品前应权衡利弊,一旦发生高血脂,应采取相应干预治疗。
⑸同时服用本品、环孢素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和/或贝特类药品时,应监测横纹肌溶解的发生情况。
⑹本品和环孢素合用较环孢素单用或环孢素与硫唑嘌呤合用组血肌酐值高,应监测肾功能、血肌酐升高者应调整治疗方案。
⑺建议移植后进行为期一年的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抗微生物治疗;在移植后金I型梁个3个月的巨细胞病毒预防治疗,特别是对该病毒易感者。
药物相互作用 ⑴经肝药酶CYP代谢并抑制CYP3A4活性的药物,如环孢素、溴隐亭、西咪替丁、西沙比利、克拉霉素、红霉素、克霉唑、氟康唑、咪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甲氧氯普胺、尼卡地平、维拉帕米、地尔硫䓬、茚地那韦、利托那韦、安波那韦、醋竹桃霉素、西柚汁等可抑制本品的代谢,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加,加重本品所致高血脂症和骨髓抑制。
⑵他克莫司可加重本品的肾毒性。
⑶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平、卡马西平、奈韦拉平可诱导肝药酶CYP3A4,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从而降低疗效。
⑷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组合包装与西罗莫司合用:能显著增加西罗莫司的血药浓度,发生严重毒副作用的风险增加。禁止合用。
用药交代 ⑴服用本品期间,不要吃葡萄柚(西柚)或喝葡萄柚汁,以及柚子、酸橙和柠檬。但柑橘、甜橙(脐橙)、橘子则是安全的,可以食用。
⑵禁止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
给药说明 ⑴本品瓶装口服液应避光保存于2~8℃的冰箱中。药瓶一旦开启,应在一个月内用完,如必要,患者可将药瓶置于室温下(最高25℃)短期保存。
⑵提供琥珀色给药器或盖帽用于服药,本品贮存于给药器内,置于室温中(最高为25℃)或2~8℃的冰箱内,不得超过24小时,给药器为一次性使用,用完即丢弃,药物稀释后应立即使用。
⑶本品瓶装口服液在冷藏室可能会产生轻度浑浊,如有浑浊出现,可将本品置于室温中,轻轻振摇直至浑浊消失,出现浑浊并不影响本品的质量。
⑷稀释和服法:应使用琥珀色口服给药器从瓶中吸取本品口服液的处方量,将给药器中准确量的本品注入一装有至少60ml水或橙汁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不可用其他液体,特别是西柚汁稀释),充分搅拌,立即饮毕。另取水或橙汁至少120ml,加至同一容器内冲洗,并立即全部饮用。
用法与用量   ⑴应在术后72小时内和环孢素及糖皮质激素一起应用,一日1次。对于接受移植的患者首次应给予维持剂量3倍的负荷量,在肾移植者推荐的维持剂量为一日2mg,负荷量为6mg。应定期根据全血谷浓度调整剂量。根据国内本品的临床试验结果,建议本品全血谷浓度术后0~3个月控制在5~10ng/ml;4~6个月控制在3~8ng/ml。
  ⑵在体重<40kg而年龄≥13岁的患者需调整剂量,维持量因为一日1mg/m²,负荷量应为3mg/m²。
  ⑶肝功能受损的患者,维持量应减少1/3,而负荷量则不变。肾功能异常的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⑷为使本品在体内的浓度更加恒定,在应用期间,应固定服药与进食的关系,即每次均空腹服药,或每次均与食物同服。
  ⑸本品应在环孢素口服液或环孢素胶囊给药后4小时服用。
剂型与规格
口服液 50mg 50ml 20mg 20ml 30mg 30ml XL04AA乙0896 20% 哪儿有
片剂 1mg XL04AA乙0896 20% 哪儿有
胶囊剂 0.5mg XL04AA乙0896 20% 哪儿有
凝胶剂 0.2%(10g:20mg) XL04AX乙252 30%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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