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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苯砜
英文名称 Dapsone
其他名称 Diaminodiphenylsulfone、DDS
基本药物 基药(片剂:50mg、100mg)
医保类别 医保(甲)
医保备注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口服给药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C
性状 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在丙酮中易溶,在甲醇中溶解,在乙醇中略溶,在水中几乎不溶,在稀酸中溶解。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适应证 本品与其他抗麻风药联合用于由麻风分枝杆菌所致的各种类型麻风的治疗。
氨苯砜也可用于其他皮肤病的治疗:如
1、无菌性脓疱性皮肤病、大疱性类天疱疮、坏疽性脓皮病、环状肉芽肿及囊肿性和聚合性痤疮等;
2、以嗜中性白细胞浸润为主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白血病破碎性血管炎,持久性隆起性红斑,急性嗜中性发热性皮肤病,疱疹性皮炎,线状IgA大疱性皮肤病等。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本品为砜类抑菌剂,对麻风杆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作用机制与磺胺药相似,作用于细菌的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叶酸的合成,影响菌体合成蛋白质而起到抑菌作用。其作用可为氨基苯甲酸所拮抗。氨苯砜已可用作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
  本品在低剂量时为抑菌剂,大剂量时可有杀菌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快而完全。血浆蛋白结合率50%~90%。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如肝、肾、皮肤、肌肉等)和体液中。在肝脏中经N-乙酰转移酶代谢。慢乙酰化服药后易产生不良反应,尤其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其血药峰浓度亦较高,但临床疗效未见增加。快乙酰化者用药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口服100mg后tmax为4~8小时,t1/2为10~50小时(平均为28小时),24小时后血药浓度尚有0.4~1.2mg/L,是对麻风杆菌MIC的500倍。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全身,以肝、肾组织终浓度最高。病损皮肤的药浓度可高于正常皮肤10倍。给药量的70%~85%以原形和代谢产物由尿中逐渐排泄。有肝肠循环,因此停药数周后血中仍可持续存在。
不良反应 ⑴发生率较高者有:背、腿痛,胃痛,食欲减退;皮肤苍白、发热、溶血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的发生率与剂量有关,日剂量超过200mg时易发生,轻者不需停药,可给予铁剂和复合维生素B,严重者应停药及治疗。皮疹;异常乏力或软弱;变性血红蛋白血症。
⑵发生率极低者有: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精神紊乱、周围神经炎;咽痛、发热、粒细胞减低或缺乏;砜类综合征及肝脏损害等。
⑶下列症状如持续存在需引起注意:眩晕、头痛、恶心、呕吐。
肝损伤 ⑴肝毒性:正如其他磺酰胺类药物一样,氨苯砜可导致典型的异质肝损伤,具有药物过敏或超敏症状特征。典型的发病症状为药物治疗开始后几天或几周后,患者突然发热和皮疹,随后出现黄疸。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或淋巴球增多症也很常见。肝损伤临床症状通常为胆汁淤积或综合症状,症状可能会复杂化,且持续时间延长。 极少数情况下,氨苯砜引致的肝损伤可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但是,大多数患者在停药后2至4周内即可迅速康复,但严重的胆汁淤积型肝损伤患者除外。营养不良患者在治疗开始后6周内可能出现伴有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症状或“砜综合征”的肝损伤,临床还出现皮疹、发烧和系统性症状及黄疸等症状,是DRESS综合征(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性发疹)变型。
⑵损伤机制:氨苯砜引致的临床肝损伤暗示了损伤机制为药物过敏或超敏反应,损伤也许是因为氨苯砜代谢生成有毒、反应性或抗原性代谢产物而引致的。
禁忌症 对砜类药物过敏者忌用。
注意事项 ⑴交叉过敏:对一种砜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砜类药亦过敏。对噻嗪类利尿药、磺酰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或其他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亦过敏。对本品过敏者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在开始用药4~5周内发生周身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红斑、瘙痒等症状。如及时停药处理可很快消失,否则可引起不良后果。
⑵本品可在乳汁中达有效浓度,对新生儿具有预防作用。但砜类药物在G-6-PD(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⑶严重贫血、G-6-PD缺乏、肝功能减退,变性血红蛋白还原酶缺乏症以及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⑷快乙酰化型患者氨苯砜的血药浓度可能较低;慢乙酰化型患者的血药浓度可能较高,均需调整剂量。
⑸肾功能减退患者用药时需减量,如肌酐清除率在4ml/min以下时需测定血药浓度,无尿患者应停用本品。
⑹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或中毒性皮肤反应,应迅速停用本品。但出现麻风反应状态时不需停药。
⑺疗程中如出现Ⅰ型麻风反应或神经炎时,应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⑻G-6-PD缺乏患者用本品时需减量。
⑼随访检查:①血常规计数,用药前和治疗第一个月中每周一次,以后每月一次,连续6个月,以后每半年一次;②G-6-PD测定,如为G-6-PD缺乏者应慎用本品,因易发生溶血反应;③肝功能试验(如尿胆红素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食欲减退、恶心或呕吐时应作测定,如有肝功能损害,应停用本品;④是管理层的,有肾功能减退者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肾功能,并据此调整剂量,如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4ml/min时,应测定患者血药浓度,尿闭患者应停用本品。
⑽逾量的处理:①洗胃,给予活性炭30g,同时给予泻药每6小时1次,至少持续24~48小时;②紧急情况下,对正常及变性血红蛋白还原酶缺乏的患者用亚甲蓝1~2mg/kg缓慢静注,如变性血红蛋白重新积蓄,可重复注射;③非紧急情况时,用亚甲蓝3~5mg/kg,每4~6小时口服一次,但G-6-PD缺乏患者不能采用。亦可用活性炭,即使在服用氨苯砜数小时后仍可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⑴丙磺舒可减少本品从肾小管分泌,合用时需调整剂量。
⑵利福平可诱导肝脏微粒体酶的活性,使氨苯砜血药浓度降低至原有血药浓度的1/7~1/10;故服用利福平的同时或以后应用氨苯砜时,后者的剂量应调整。
⑶本品不宜与能引起骨髓抑制的药物合用,因可加重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程度,必须合用时应密切观察。
⑷本品如与其他可引起溶血的药物合用可加重其溶血不良反应。
⑸与甲氧苄啶合用时,两者的血药浓度均可增高,其机制可能为:①抑制氨苯砜在肝脏的代谢;②两者竞争在肾脏中的排泄。氨苯砜的血药浓度增高可加重不良反应,如变性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
⑹去羟肌苷可减少本品的吸收,因口服去羟肌苷需同时服用缓冲液使胃酸中和,而氨苯砜则需在酸性环境中增加吸收,两者必须合用时,至少间隔2小时。
用药交代 不要随意停药,如要停药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给药说明 ⑴单用氨苯砜治疗麻风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应与其他药物如氯法齐明、利福平等联合应用。
⑵对查菌阴性即未定类和结核样麻风的治疗需与其他抗麻风药联合服用,持续半年。对查菌阳性的其他类型麻风,需联合用药,持续2年。
⑶治疗疱疹样皮炎时,应使用无麸质饮食,连续6个月后,氨苯砜的剂量可减少50%、甚至停用。
用法与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50mg,一日2~3次。治疗疱疹样皮炎及线状IgA大疱性皮病,开始剂量为一日50mg,逐渐递增至病情控制,有时可达一日200~300mg。以后逐渐减至最小维持量。
剂型与规格
片剂 50mg基药 100mg基药 XJ04BA甲0726 0%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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