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品通用名列表 > 中成药制剂 > 理血剂 > 活血化瘀药 > 注射用血塞通

注射用血塞通
黑框警告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其他名称 三七皂苷注射制剂
基本药物 基药(注射用无菌粉末:每支装100mg、200mg、400mg)
医保类别 医保(甲)
医保备注 2023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味苦、微甘;有引湿性。
贮存条件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功能主治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脑络瘀阻,中风偏瘫,肢体活动不利,口眼歪斜,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成份/药理作用 三七总皂苷。
不良反应 ⑴全身性损害:发热、寒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⑵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喉水肿等。
⑶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等。
⑷心率及心律紊乱:心悸、心动过速等。
⑸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震颤等。
⑹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等。
⑺心血管系统损害:紫绀、潮红、血压下降、血压升高等。
⑻其他损害:血尿、肝功能异常等。
禁忌症 ⑴对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
⑵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⑶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
⑷儿童禁用
注意事项 ⑴头面部发红、潮红,轻微头胀痛是本品用药时常见反应。
⑵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尚可继续用药。
⑶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
⑷有出血倾向者慎用;孕妇、月经期妇女慎用;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者、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
⑸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⑹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⑺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
⑼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⑽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⑾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⑴静脉滴注:一次200~400m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⑵静脉注射:一次200mg,以25%~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缓注射,一日1次。15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剂型与规格
冻干粉针 200mg基药 400mg基药 100mg基药 ZA12H甲0558 0% 哪儿有
k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79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