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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我委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牵头对《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供参考学习!
附件下载: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pdf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docx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