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炎干燥,腮部肿胀;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防治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等。 | |||||||
成份/药理作用 | 板蓝根。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和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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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4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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