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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4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双跨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处。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炎干燥,腮部肿胀;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防治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等。
成份/药理作用 板蓝根。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和医生。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4次。
剂型与规格
口服液 10ml ZA04B乙0087 5%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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