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尽量不用药、安全用药的理念是对的,但也不能在必须用药的时候拒绝使用。一般而言,孕期用药要掌握四个原则:
一是要考虑胎龄。其中,孕3周~12周是胎儿器官形成期,是最重要的致畸敏感期,不当用药可形成严重畸形;
二是明确诊断,确定用药指征。如能用其他手段治疗的,尽量不用药物;
三是综合考虑,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药物和时机,制订个体化用药方案;
四是要看孕妇有没有其他疾病,要注意不同疾病用药之间的相互作用;
五是咨询专业人员。在孕妇有明确的适应证必须用药时,一定要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此外,在孕期使用中药也很有讲究。鉴于中药使用必须辨证,必须视情况而定,建议您一定要请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医生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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