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
成份/药理作用 | 陈皮、麦冬、前胡、苦杏仁(炒)、清半夏、黄芩、百部(蜜炙)、黄柏、桑白皮、甘草、麻黄(蜜炙)、葶苈子(炒)、紫苏子(炒)、天南星(制)、桔梗、瓜蒌子(炒)。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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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药交代 | 寒痰停饮者不宜服用;运动员慎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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