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阴凉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
成份/药理作用 |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⑵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⑶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⑷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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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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