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曾用名:疏清颗粒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支付标准:1.28元(3g/袋);2.18元(6g/袋)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协议期谈判药品,协议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而苦、涩。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属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舌红或苔薄黄。 | |||
成份/药理作用 | 石膏、大青叶、桑叶、芦根、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1.肝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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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饭后服用,禁与茶及含鞣酸类药合用,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咳嗽、喉痒、流清涕、咽不红。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体温超过38.5℃应及时就医。 5.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6.体弱者慎用。 7.有心脏病、肾病等疾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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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岁以下,一次3g;1~3岁,一次6g;4~6岁,一次9g;7岁以上,一次12g;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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