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支付标准:4.09元(0.4g/粒)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协议期谈判药品,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化痰,解毒。用于风温肺热病属风热袭肺证,症见发热,恶风,咳嗽,咯痰,或咽痛,流涕,口干等。 | |||
成份/药理作用 | 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出现腹胀。 | |||
禁忌症 |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尚未有体温超过39.1℃的临床研究数据。 ⑵本品尚未有白细胞总数>10×109/L,中性粒细胞>80%的临床研究数据。 ⑶素体脾胃虚寒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恶寒、怕冷、喜温、喜暗,常有胃脘部隐痛、脘腹胀满、食欲不振、大便溏泄等脾胃虚寒症状的患者慎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