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破伤风类毒素/白喉类毒素)、沛儿13/Prevenar 13 | |||
英文名称 | 13-valent Pneumococcal Polysaccharide Conjugate Vaccin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均匀混悬液。 | |||
贮存条件 | 置于冰箱(2℃-8℃)内贮存。本品不得冷冻。如已冷冻不能再用。 | |||
适应证 | 适用于6周龄至15月龄婴幼儿。推荐常规免疫接种程序:2、4、6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15月龄加强免疫。 | |||
药理作用 | 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肺炎链球菌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肺炎链球菌是引起侵袭性疾病以及肺炎和上呼吸道感染的最常见病因。 本品只能对该疫苗所含肺炎球菌血清型具有预防保护作用,不能预防本品意外的血清型别和其它微生物导致的侵袭性疾病、肺炎或中耳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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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包括发热,没胃口,睡眠问题,注射部位出现红斑,肿胀等,但一般发生率都很低,并且为一过性反应,过一段时间就会好转。例如,有少许接种儿童发生发热问题,这可能是疫苗在机体发挥作用的正常表现,过一段时间就会自动消失,父母大可不用过于惊慌。 | |||
禁忌症 |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辅料或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严禁静脉注射。不能在臀部注射本品。 ⑵同其他疫苗一样,患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者应暂缓接种本品。 ⑶同所有其他注射用疫苗一样,接种本品时,应备有相应的医疗及抢救措施以防接种后出现罕见的超敏反应。 ⑷与其它肌肉注射一样,血小板减少症、任何凝血障碍或接受抗凝血剂治疗者接种本品时应非常谨慎。 ⑸本品只能对该疫苗所含肺炎球菌血清型具有预防保护作用,不能预防本品以外的血清型别和其它微生物导致的侵袭性疾病、肺炎或中耳炎。 ⑹与其它疫苗一样,本品不能保证所有受种者都不会罹患肺炎球菌性疾病。 ⑺尚无免疫功能受损者(例如恶心肿瘤、肾病综合征患者)接种本品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数据,因此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进行接种。 ⑻有限的数据表明: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3剂基础免疫)用于镰状细胞病患儿时能诱发适当的免疫应答,且其安全性特征与非高危人群大体相同。 ⑼在>24月龄的镰状红细胞病、无脾、HIV感染、慢性疾病或其他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中,使用本品结合疫苗并不能代替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V23)。 ⑽与所有注射用儿童疫苗一样,早产儿进行基础免疫时应该考虑到有呼吸暂停的潜在风险。按推荐程序接种仍在住院的极早产儿(出生时<30孕周)时,接种本品后应考虑进行至少48小时的监测。考虑到早产儿接种疫苗的获益,不建议停止接种或推迟接种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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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在中国尚未进行本品与其它疫苗同时接种的临床试验,国内暂不推荐本品与其它计划免疫疫苗或常规儿童疫苗同时接种。 | |||
用药交代 | 请将本品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
给药说明 | 0.5ml/支,每0.5ml各型多糖含量为:1、3、4、5、6A、7F、9V、14、18C、19A、19F和23F型各2.2ug,6B型4.4ug。 预填充式注射器:1支/盒,每个包装中包括1个单剂量(0.5 mL)预填充式注射器和1个针头。10支/盒,每个包装中包括10个单剂量(0.5 mL)预填充式注射器和10个针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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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本品使用前应充分摇匀。首选部位婴儿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幼儿为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计量为0.5ml,注意避免神经和血管中或其附近部位注射本品。 推荐常规免疫接种程序:基础免疫在2、4、6月龄各接种一剂,加强免疫在12~15月龄接种一剂。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以在6周龄接种,之后各剂间隔4~8周。 目前,国内尚无本品应用于6月龄以上婴幼儿相应免疫程序的临床试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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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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