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明通治伤风颗粒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缓解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水、打喷嚏、咳嗽、咽喉痛、发烧、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等症状。 | |||
药理作用 | 每袋装2g(相当于饮片1.236g,含对乙酰氨基酚240mg,无水咖啡因50mg,盐酸那可汀1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
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头痛或失眠或心率加快;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症 |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乙酰氨基酚、咖啡因过敏者禁用。 2.苯酮尿症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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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无水咖啡因、盐酸那可汀、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请勿超剂量使用,若有副作用产生,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 7.需要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在药师或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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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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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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