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安芙平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透明状凝胶。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避光保存。 | |||
功能主治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
成份/药理作用 | 丹参酮粉、甲氧苄啶、维生素A、维生素E。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 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4.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 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 6.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 7. 用药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8. 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