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补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当归、大红袍、益母草、党参、泽兰、川芎、香附(炒)。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 5.如有生育要求,服药期间应避孕,或月经来潮后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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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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