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调经活血。用于月经后错,量少,经期腹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益母草、冰糖草、丹参。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生冷食物。 2. 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 经期腹痛喜按、经色淡或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 4.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5. 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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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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