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溶液剂。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降火解毒,利咽止痛。用于小儿急性咽炎肺胃热盛证。 | |||
成份/药理作用 | 射干、升麻、桔梗、芒硝、川木通、百合、炙甘草。 |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偶可见恶心,明显者宜停药。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脾胃虚寒大便溏者慎用。 3.急性咽炎服药1~4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每次1支,每日3次;6~9岁,每次2支,每日2次;10岁以上每次2支,每日3次。疗程4天。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