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微,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闭,置阴凉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 |||
成份/药理作用 | 金银花、大黄浸膏、穿心莲浸膏、牛黄、蒲公英浸膏、珍珠层粉、山豆根浸膏、甘草、栀子浸膏。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胃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有较多脓肿、囊肿、脓疱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丸,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