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液体,久置可产生能摇散的沉淀;气微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湿疹,及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臭秽,阴道瘙痒。 | |||
成份/药理作用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潮红,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 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诊。 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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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10倍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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