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液体;具竹香气,味微甘。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
成份/药理作用 | 鲜竹沥。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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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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