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赛百、Fibrinolysin | ||||||
英文名称 | Fibrinogenas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注射剂并限急性脑梗死的急救抢救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闭,10℃以下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脑梗死、高凝血状态及血栓性脉管炎等外周血管疾病。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作用于纤维蛋白原及纤维蛋白,使其降解为小分子可溶片段,容易分解和从血循环中清除,从而产生去纤维蛋白效应;本品促使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t-PA)由内皮细胞释放,并增强其活性,故具抗血栓功能;本品可降低血小板聚集及血液粘度;本品还具有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微循环的功能。未见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毒副作用的报道。 ⑵药动学:本品静脉注入人体内,3小时后血药浓度达到最高,药品本身及其降解产物均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主要经肾脏、肝脏代谢后随尿液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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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可发生创面、注射部位、皮肤及黏膜出血。也可能引起头痛、头晕或ALT及AST升高。极少量患者可致过敏反应。 | ||||||
禁忌症 | 1.有凝血机制障碍、出血倾向患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活动性肺结核空洞及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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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患肢麻木、酸痛、头胀痛、发热感、出汗、多眠等,可自行消失或缓解,不需特殊处理。 ⑵用药过程中如出现血尿或皮下出血点,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⑶血小板<80×109/L应停药观察。严重高血压应控制在180/110mmHg以下才能应用,若舒张压偏高应使用5%葡萄糖注射液作稀释液,而不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稀释液。糖尿病患者不用葡萄糖注射液作稀释液。 ⑷两个疗程之间间隔5~7日。 ⑸使用时应检查药液有无浑浊、沉淀现象,若有上述现象不得使用。 ⑹儿童患者应慎用。 ⑺老年患者是本品应用的主要对象之一,但安全性尚未见确切报道,临床使用中必须严密观察。 ⑻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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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⑴预防用:用于高凝血状态时,一次100U,以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后,加到250ml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以每分钟45~50滴的速度进行静脉滴注,一日1次。14日为一疗程。 ⑵治疗用: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好,除第一次使用100U外,以后可一次用200~300U,一日1次,加到500ml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进行静脉滴注,7~10日为一疗程。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差,除第一次使用100U外,以后可隔日用200U进行静脉滴注,一个疗程仍为7~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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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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