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消肿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疖肿初起。 | |||
成份/药理作用 | 虎杖、白矾、石膏。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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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涂于患部,或用纱布或药棉蘸取药液湿敷。一日3~6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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