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梅人丹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生津解渴,清凉润喉。用于口臭、口干、咽痛等,也可用作咽炎和扁桃体炎的辅助治疗。
成份/药理作用 甘草、薄荷脑、薄荷素油、乌梅干浸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口服或含服,一次4~8粒。一日3~5次。
剂型规格
丸剂 每10丸重0.7g 暂无

实时在线
8508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