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气香,味辛、微甘。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
成份/药理作用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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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3~4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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