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乳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遮光。 | |||
功能主治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痤疮,皮肤瘙痒,湿疹及日晒疮。 | |||
成份/药理作用 | 鲜芦荟汁、玫瑰花、苦参、杠板归、冰片、薄荷素油。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8.对花粉和芦荟有过敏史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处用温水清洗干净后涂抹适量,一日3~4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