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散风,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睑烂痛痒,羞明热泪。 | |||
成份/药理作用 | 黄连、菊花、花椒、防风、当归、苦杏仁(去皮炒)、郁李仁、铜绿、白矾、大青盐、芒硝、冰片。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及鱼虾腥物。 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 3.小儿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4.对风胜血燥,睑缘作痒,伴鳞屑样物干痒不适者慎用。 5.外用熏洗三天后,症情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 6.同时外用其它眼药,应间隔1小时后应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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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茧周围用针扎孔,开水泡熏洗。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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