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双跨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消热解毒,去腐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
成份/药理作用 | 紫草、当归、麻油、黄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重度、大面积烧伤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一至二天内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7.烧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的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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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摊于纱布上贴患处,每日换药一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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