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辛凉。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损伤。 | |||
成份/药理作用 | 豆叶九里香、四方木皮、汉桃叶、山乌龟、黑吹风、苏木、过岗龙、大驳骨、千斤拔、桂枝、小驳骨、大头陈、牛大力、九里香、竹叶花椒、防己、大风艾、骨碎补、小风艾、木香、白芷、姜黄、朱砂根、当归藤、地瓜藤、走马。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擦药处禁贴膏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症状严重应去医院就诊,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宜将本品长时间敷患处,建议每次不超过1小时。若外敷过程中出现红肿、疼痛等不适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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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擦患处,重症用药棉或纱布蘸药液敷患处。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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