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散寒解表,解毒除湿,通腑泻热。因夏令感冒表寒里热所致发热,恶寒无汗,头痛身痛,口干咽痛,恶心呕吐,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
成份/药理作用 | 香薷、金银花、连翘、薄荷、石膏等。 |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胀、腹泻、恶心、腹痛,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药袋以开水(每袋150毫升)浸泡20分钟,取药液,顿服(亦可在2小时内分次服下)一次3袋,一日4次,儿童9岁以下一次1袋,9~14一次2袋,每日4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