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热合剂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苦、咸。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胸膈烦热,头昏目赤,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小便赤黄,大便秘结。
成份/药理作用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剂型规格
合剂 100ml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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