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感风寒颗粒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解表散寒,退热止咳。用于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项强,全身酸疼,鼻塞流清涕,咳嗽。
成份/药理作用 桂枝、白芷、防风、荆芥穗、羌活、柴胡、葛根、白芍、桔梗、苦杏仁(炒)、生姜、甘草。
不良反应 目前尚未检索到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给药说明 【临床应用】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属于风寒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g,一日3次。
剂型规格
颗粒剂 12g 暂无

实时在线
12898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