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虾标青草油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棕色澄清液体,气味特异。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处。
功能主治 祛风火,消肿止痛。用于指端疼痛,蚊虫叮咬,脚癣等。
成份/药理作用 樟脑、薄荷脑、大黄酊液。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如皮肤红肿热痛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涂擦部位如有明显的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外用适量,擦于患处,保持油湿至痊愈。
剂型规格
油剂 14ml 28ml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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