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液体;气清香,味辛、微甜。久置有少量沉淀。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补气养血,滋阴益肾。用于气血不足、肺肾气虚、心脾亏乏见有头晕眼花,气短乏力,腰膝酸软,食欲减退,失眠多梦等症。 | |||
成份/药理作用 | 人参、黄芪、灵芝、制何首乌、山楂、冬虫夏草、当归、枸杞子、大枣。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儿童、孕妇及心脑血管疾病、肝病患者忌服。 | |||
注意事项 |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糖尿病患者及有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不得与含有藜芦、五灵脂药材的药品同时服用。 6. 本品含乙醇(酒精)34.0%~44.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本品不宜过量服用。 8. 本品久置有少量沉淀,用前摇匀后服用。 9.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1. 过敏体质者慎用。 12.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l,一日2次,早晚各服1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