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清香,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适用于湿热内蕴引起的丘疹性荨麻疹、夏季皮炎等皮肤瘙痒症状。 | |||
成份/药理作用 | 金银花、黄芩、栀子、苦参、龙胆、黄柏、白芷、白鲜皮、蛇床子、蝉蜕、连翘、地肤子、地黄、青蒿、广藿香、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出现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一般停药后可消失。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腥发等刺激性类食物。 2.婴幼儿、脾胃虚寒者慎用。 3.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为药物过敏(药疹)所致,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5.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不宜滥用护肤、止痒的化妆品及外用药物。必需使用时,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服药期间如出现口唇发麻应立即停药。如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其他皮疹时,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或反复服用。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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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6g,一日3次,饭后服用。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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