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稀保、HIBOR | |||
英文名称 | Bemiparin Sodium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有进口 | |||
来源 | 35.9元(0.2ml:2500IU);46.45元(0.2ml:3500IU)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液)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支付标准:35.9元(0.2ml:2500IU);46.45元(0.2ml:3500IU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协议期谈判药品,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贮藏时温度不能超过25℃ ,不能冰冻。 | |||
适应证 | ⑴预防普外手术和矫形外科手术的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⑵在非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⑶二级预防有深静脉血栓形成和一过性风险因素患者的静脉血栓栓塞的复发。 ⑷在血液透析中预防体外循环中的血凝块形成。 ⑸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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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贝米肝素钠为一种低分子量肝素,由猪肠粘膜提取肝素钠解聚获得,其平均分子量(MW)约为3,600 道尔顿,分子量低于2,000道尔顿的链不到35%。分子量为2,000~6,000道尔顿的链占50%~75%。分子量大于6,000道尔顿的链不到15%。根据干燥品计算,抗Xa活性范围为80~120 IU/mg,抗IIa 活性范围为5~20 IU/mg。抗 Xa/抗-IIa比值约为8。在模型动物试验中,贝米肝素显示出抗血栓活性和中度的出血作用。在人体,贝米肝素具有抗血栓活性,在推荐剂量下不会明显延长整体凝固参数的检测值。 ⑵药动学:贝米肝素的药动学特征已通过酰氨分解法测定血浆抗Xa活性而得到评估;该方法参照WHO的低分子量肝素第一国际参考标准(NIBSC)进行。其吸收和消除过程符合一级线性动力学。 吸收:贝米肝素钠皮下注射后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为96%。2500IU和3500IU的预防剂量皮下注射后2到3小时,血浆中抗Xa活性达最大效应,峰浓度分别为0.34±(0.08)和0.45± (0.07)IU抗Xa/ml。在这些剂量下未检测到抗IIa活性。5,000IU, 7,500IU,10,000IU和12500IU的最大抗Xa血药浓度出现在皮下注射后3到4小时,峰活性分别为0.54±(0.0 6),1.22± (0.27),1.42±(0.19)和2.03±(0.25)IU抗Xa/ml。剂量为7500IU、10000IU及12500IU可检测到0.01IU/ml的抗IIa活性。消除:剂量范围为2500IU到12500IU的贝米肝素给药后的半衰期约为5到6小时。目前尚无贝米肝素在人体内血浆蛋白结合,代谢与排泄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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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注射部位血肿和/或淤血,约有15%的使用贝米肝素的患者出现此现象。贝米肝素长期治疗可能出现骨质疏松。 | |||
禁忌症 | 以下患者禁用: ⑴对贝米肝素、肝素或猪源性物质过敏者。 ⑵疑似或确诊的肝素引起的免疫源性血小板减少症病史(HIT)。 ⑶凝血功能障碍引起的活动性出血或增加的出血危险。 ⑷严重的肝脏或胰脏功能损伤。 ⑸最近2个月内中枢神经系统,眼和耳损伤或手术。 ⑹肝素导致血小板数量下降而引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⑺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和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⑻有高度出血危险的任何器质性损伤(如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出血性中风,脑动脉瘤或脑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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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妊娠:尚无贝米肝素用于妊娠患者的临床资料,故孕妇需慎用。动物试验未发现低分子量肝素有致畸作用。尚不明确贝米肝素是否可通过胎盘屏障。 哺乳:尚无足够的资料证明贝米肝素是否可经乳汁分泌。因此,若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应停止哺乳。 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故儿童患者禁用。 老年患者与成年人使用剂量相同。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未考察贝米肝素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以下信息来自于其它低分子量肝素的资料。 建议不要同时使用下列药物:维生素K拮抗剂和其它抗凝剂,乙酰水杨酸和其它水杨酸盐及非甾体抗炎药(NSAID),噻氯匹啶、氯吡格雷和其它血小板抑制剂,包括全身作用的糖皮质激素和右旋糖酐。这些药物可通过影响贝米肝素对凝血和/或血小板功能的作用而增加其药理作用,进而增加出血危险。若无法避免同时用药,则需进行仔细的临床和实验室监测。同时使用升高血钾的药物应在严密的医学监测下给药。不能排除贝米肝素与静脉注射硝酸甘油(会降低疗效)的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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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量 | 本品过量的主要症状是出血。应根据出血或血栓的严重程度来考虑停用贝米肝素。轻度出血很少需要特殊治疗。若发生严重出血,则需给予硫酸鱼精蛋白治疗。已有体内外试验研究了硫酸鱼精蛋白对贝米肝素的中和作用,目的是观察抗 Xa活性的降低和对活化的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的作用。剂量为1.4mg/100IU抗Xa的硫酸鱼精蛋白静脉给药后 2小时可部分降低抗Xa的活性。 | |||
给药说明 | 注射部位为前外侧或后外侧腹壁的皮下细胞组织内,左右交替。注射针应垂直、完全插入注射者用拇指和食指捏起的皮肤皱褶内,而不是水平插入。在整个注射过程中,应维持皮肤皱褶的存在。不要揉搓注射部位。 |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 ⑴当患者有中度血栓形成危险的普外手术时,成人推荐剂量为2500IU(抗Xa),应于术前2小时或术后6小时给予第一次皮下注射,之后每24 小时一次皮下注射。 ⑵当患者有高度血栓形成危险的矫形外科手术时,成人推荐剂量为3500IU(抗Xa),应于术前2小时或术后6小时给予第一次皮下注射,之后每24小时一次皮下注射。贝米肝素钠一般维持7至10天,直到静脉血栓栓塞的风险降低为止。 ⑶当非手术患者有中至高度血栓形成危险时,成人推荐剂量为2500IU(抗Xa)或3500IU抗Xa)每日一次皮下注射,根据危险因素来确认是轻或高危静脉血栓栓塞患者。根据医师准则,在患者有血栓形成的风险期间或直到患者可完全活动为止,贝米肝素治疗必须持续。 ⑷当有深静脉血栓形成和一过性风险因素的患者静脉血栓栓塞复发时,成人推荐剂量为3500IU(抗Xa)每日一次皮下注射作为治疗深静脉血栓伴或不伴有肺栓塞,作为替代口服抗凝剂或每当有禁忌症时,最长3个月。 ⑸在血液透析中预防体外循环中的血凝块形成时,对于重复血透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无出血危险的患者,在开始透析时一次性向血管通路动脉端单剂量推注本品以预防透析时体外循环凝血。体重低于60kg的患者,给药剂量为2500IU(抗Xa),体重超过60kg的患者,给药剂量为3500IU(抗Xa)。 治疗深静脉血栓:贝米肝素钠可用于皮下每日一次注射150IU(抗Xa)/kg。治疗周期为5至9天。 每日剂量通常可根据患者体重范围对应预装药液注射器剂量与体积,如下表:若患者体重>100kg,剂量计算以115IU(抗Xa)/kg/天为基础,抗Xa的浓度是25000IU/ml。若无任何禁忌症,口服抗凝剂应该在贝米肝素钠治疗3-5天后开始使用,INR值在2至3,达到INR值后停用贝米肝素钠,口服抗凝剂应该要持续治疗至少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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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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