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盐酸博安霉素、艾普康、业立宁 | |||
英文名称 | Boanmycin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头颈部恶性肿瘤。 | |||
药理作用 | 博安霉素对多种小鼠移植性肿瘤包括肉瘤180,肝癌、艾氏癌(实体型),食管癌SGA-73和黑色素瘤HP,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抑瘤率达85~90%。体外试验对数种人癌细胞株有明显杀伤作用,其中尤其对肝癌BEL-7402细胞的杀伤作用最强。博安霉素对在裸鼠移植的人体肝癌、胃癌和结肠癌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肿瘤抑制率为74%~90%。 本品肌注吸收迅速,血药浓度达峰的平均时间为18.6min,平均峰浓度为0.20μg/ml,240min后降至0.01μ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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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可引起发热、寒战、肌肉疼痛、消化道反应,皮肤色素沉着。个别病人有过敏反应。肺毒性较同类药物轻,不排除长期用药导致肺纤维化的可能。 | |||
禁忌症 | 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对有肺、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慎用;肺放射治疗患者慎用。 2.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可给予退热药。对出现高热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缩短给药时间,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 3.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 4.病人如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同时胸部X-光片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 5.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血压低下、发冷、发热、喘鸣、意识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给药,对症处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博安霉素为抗肿瘤药,权衡利弊后慎用。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权衡利弊后慎用。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对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及肺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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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
用法用量 | 1. 单药治疗:博安霉素5~6mg/m2+生理盐水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连用四周。 2. 联合化疗: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博安霉素5~6mg/m2+生理盐水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2次,连用2周,休息1~2周,为一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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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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