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杀虫止痒。用于湿热带下(外阴炎、阴道炎)和皮肤瘙痒等症的辅助治疗。 | |||
成份/药理作用 | 牛白藤、漆大姑、栀子、黄芩、土茯苓、白及、蛇床子、黄藤、桉油、冰片、醋酸氯已定。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出现用药部位皮疹、瘙痒、红肿、疼痛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经期、孕妇及皮肤有破损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本品仅为湿热带下(外阴炎、阴道炎)和皮肤瘙痒等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5.忌食辛辣食物。 6.本品含醋酸氯己定,不应与肥皂、碱、高锰酸钾及碘制剂等同用。 7.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8.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9.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10.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11.若使用过程中出现用药部位刺痛、红肿、皮疹、瘙痒加重等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12.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冲洗阴道勿直接使用原液。 14.过敏体质者慎用。 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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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本品涂于患处,一日3次,一次2~5毫升;或取本品20毫升,用四倍量温开水稀释,冲洗阴道,一日1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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