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脚癣一次净)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草绿色至蓝绿色的澄清液体;具茉莉香气,久闻有刺鼻感。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杀菌,止痒。用于脚癣、手癣、指(趾)甲癣。 | |||
成份/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复方制剂,组方为复方珊瑚姜酊、水杨酸、甘油、醋酸。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外用药切忌入口,严防触及眼、口、鼻等粘膜之处,皮肤破损处慎用。 2.本品对皮肤具有渗透作用并能溶解皮肤角质,部分患者使用后有皮肤表皮脱落现象,不需其他治疗,一周后可停止脱落。本品不适用于糜烂渗出型脚湿气。 3.如患肢出现红肿热痛;色如涂丹,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 4.按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改善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5.患处不宜热水洗烫。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250ml,置脚盆中,加入等量温水稀释后,将患脚浸泡30分钟即可。如未痊愈,可于20天后再浸泡一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