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Lidocaine and Chlorhexin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黄色的澄清液体;贮存于密闭的耐压容器中,喷涂于皮肤上或物体表面,干后即成透明薄膜。 | |||
贮存条件 | 密闭,在阴凉处保存(不超过20℃)。 | |||
适应证 | 用于轻度割伤、擦伤、软组织损伤、灼伤、晒伤、以及蚊虫叮咬、瘙痒、痱子等。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症 | 1、禁止与肥皂及盐类消毒药合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撞击、受热和防火。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避免接触眼睛、口腔和鼻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不应与肥皂、高锰酸钾(灰锰氧)以及磺胺粉同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距离患处10~20公分,揿压阀门喷出药液,一日1~3次,喷药次数视症状轻重酌定。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