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红色软膏,具油腻香气。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解毒止痛,祛腐生肌。用于烧烫伤、烧烫伤二度面积小于16%,症见:局部疼痛、水疱、水肿、去表皮后创面湿润或微湿,创底鲜红或苍白等。 | |||
成份/药理作用 | 大黄、炉甘石、人工牛黄珍珠、白矾(煅)、石膏(煅)、人工麝香、冰片。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当烧伤面积大于16%时,没有应用经验。 2、应严格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疮面消毒后,将药均匀地涂在患处,早期一日1次,后期隔日一次,也可用消毒后的纱布涂药后包扎覆盖。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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