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赛瑞替尼、色瑞替尼、赞可达、Zykadia | |||
英文名称 | Ceritinib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有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胶囊剂并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
贮存条件 | 贮存温度不得高于25℃,在原始包装内存放。 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
适应证 | 适用于此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激酶抑制剂。生物化学或细胞试验结果显示,在临床相关浓度下,塞瑞替尼的抑制靶点包括ALK、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受体(IGF-1R)、胰岛素受体(InsR)和ROS1。在上述靶点中,塞瑞替尼对ALK的抑制活性最强。在体内、体外试验中,塞瑞替尼抑制ALK自身磷酸化、ALK介导的下游信号蛋白STAT3的磷酸化以及ALK依赖的癌细胞的增殖。 空腹条件下,患者单次口服本品后,约在4~6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曲线下面积(AUC)及Cmax在50~750 mg的剂量范围内与剂量成正比。 |
|||
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贫血; 2.代谢及营养疾病:食欲减退、高血糖、低磷血症; 3.眼科疾病:视觉障碍; 4.心脏疾病:心包炎、心动过缓; 5.呼吸道、胸腔及纵膈疾病:非感染性肺炎; 6.胃肠道疾病:腹泻、恶心、呕吐、腹痛、便秘、食管疾病,偶见胰腺炎。 7.肝胆疾病:肝功能检查异常、肝毒性; 8.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皮疹; 9.肾及泌尿系统疾病:肾衰竭、肾损害; 10.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状况:疲劳、体重减轻。 11.医学检查:血肌酐升高、心电图QT间期延长、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 |
|||
禁忌症 | 对本品任何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
注意事项 | ⑴推荐剂量(与食物同服本品 450 mg)治疗患者76%发生了腹泻、恶心、呕吐或腹痛。大多数为1级事件(51%)。1例患者出现3级腹泻。没有患者出现需要剂量下调的腹泻、恶心、呕吐或腹痛;8%患者发生了需要至少1次中断给药的腹泻或恶心。 ⑵患者开始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测(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之后每月检测一次。已出现转氨酶升高的患者应根据临床指征进行更频繁的监测。基于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下调剂量或永久终止本品。 ⑶监测患者出现的提示ILD/非感染性肺炎的肺部症状(如呼吸困难,可伴有咳嗽和低热,X线胸片示弥漫阴影,低氧血症)。排除ILD/非感染性肺炎的其他潜在病因,一旦诊断为治疗相关的任何级别的ILD/非感染性肺炎,患者应永久终止本品。 ⑷先天性长QT综合征患者应尽可能避免使用本品。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动过缓、电解质异常或正在使用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心电图(ECG)及电解质。若患者出现呕吐、腹泻、脱水或肾功能受损,应根据临床指征纠正其电解质水平。至少2次独立心电图(ECG)提示QTc间期>500毫秒的患者应暂停给药,直至QTc间期<481毫秒;如基线QTc≥481毫秒,则应恢复至基线水平,后按表1所示,在下调剂量后重新开始服用本品。出现QTc间期延长伴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或严重心律失常的体征/症状的患者需永久终止本品。 ⑸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高血糖。本品治疗开始之前监测空腹血清葡萄糖,之后根据临床指征定期监测。根据指征开始使用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 ⑹本品对驾驶及机器操作的影响轻微。但患者在治疗期间应谨慎驾驶或操作机器,因为患者可能出现疲劳或视觉障碍。 ⑺育龄期女性在服用本品期间直至终止治疗后6个月应采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孕妇使用本品的数据较为有限。如患者的病情并非一定需要使用本品,应在妊娠期避免使用本品。 ⑻尚不清楚人乳汁中是否存在塞瑞替尼或其代谢物、塞瑞替尼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者其对母乳分泌的影响。由于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不良反应、肝毒性、非感染性肺炎、心动过缓与胰腺炎,应充分考虑哺乳对孩子的益处和本品治疗对女性患者的益处,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本品治疗。 ⑼尚未确认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无相关数据。 ⑽基于目前有限的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65岁及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进行剂量调整。无85岁及以上患者的相关用药数据。 |
|||
药物相互作用 | ⑴应避免本品治疗期间,同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如果同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奈法唑酮)无法避免,则应将本品的剂量减少约三分之一。 ⑵本品是外排型转运蛋白P-糖蛋白(P-gp)的底物。如果本品与抑制P-gp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导致本品浓度升高。联合使用P-gp抑制剂时应谨慎。 ⑶应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丁、利福平、圣约翰草提取物(贯叶连翘)。联合使用P-gp诱导剂时应谨慎。 ⑷存在或可能出现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包括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如一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等),或三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索他洛尔、多非利特、伊布利特),或其它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如阿司咪唑、多潘立酮、氟哌利多、氯喹、卤泛曲林、克拉霉素、氟哌啶醇、美沙酮、西沙必利和莫西沙星。联合使用这些药物时需监测QT间期。 ⑸患者应避免进食葡萄柚和葡萄柚汁,因为这些食物可抑制肠壁CYP3A,并可能增加本品的生物利用度。 |
|||
用药交代 | ⑴每天在同一时间给药,药物应与食物同时服用。可随正餐也可随简餐服用。患者应用水将胶囊整粒吞下,不可咀嚼或压碎。 ⑵如果忘记服药,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小时以上时,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若治疗期间发生呕吐,患者不应服用额外剂量,但应继续服用下次计划剂量。 ⑶服药期间不能食用葡萄汁、柚子汁。 |
|||
给药说明 | 本品必须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服用本品前,必须通过准确及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进行ALK突变检测,确认为ALK阳性的NSCLC患者方可接受本品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推荐剂量为一次450mg,一日1次,每天在同一时间给药,药物应与食物同时服用。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如果忘记服药,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小时以上时,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若治疗期间发生呕吐,患者不应服用额外剂量,但应继续服用下次计划剂量。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