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软膏:气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生肌止痛。用于浅、深II度烧、烫伤,灼伤面积小于10%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地榆炭、黄连、鸡血藤、虎仗、人参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有过敏史者慎用。 2.水疱型创面,保留疤面,抽干积液,外敷,一般在治疗三至四天后方去除死皮; 3.勿将液化创面,当成感染创面; 4.用药期间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品; 4.病情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可配合其它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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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首先,对创面用生理盐水清洗,然后,将药膏均匀地涂抹在消毒纱布上,药面厚约2mm,覆盖创面,敷药后可视情况予以包扎或半暴露。每一至二日换药1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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