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Tetanus Vaccine,Adsorbed |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均匀混悬液,长时间放置佐剂下沉,溶液上层应无色澄明,但经振摇后能均匀分散,含防腐剂。 | |||
贮存条件 |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 |||
适应证 | 用于预防破伤风。接种对象主要是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人群,孕妇接种本品可预防产妇及新生儿破伤风。 | |||
不良反应 | 注射本品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行消退。 | |||
禁忌症 | 以下患者禁用:患严重疾病、发热者;有过敏史者;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 |||
注意事项 | ⑴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之凝块、异物、疫苗曾经冻结、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⑵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 ⑶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休息片刻。 ⑷严禁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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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破伤风类毒素效价不低于40IU。 | |||
用法用量 |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每1次人用剂量0.5ml。 ⑴无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史者应按下表方法进行全程免疫。 ⑵经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之人员,自最后1次接种后3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注射本品,超过3年者,用本品加强注射1次,严重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除注射本品外,可酌情在另一部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⑶用含破伤风类毒素的混合制剂做过全程免疫者,以后每10年用本品加强注射1针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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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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