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软膏;气微。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螃蟹壳、黄柏、苦参、昆布、哈壳。 | |||
不良反应 | 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极少见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 3.该药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 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6.使用该药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 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 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 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合用,请咨询药师。 | |||
用药交代 | 该药品禁与眼睛接触。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