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双跨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成份/药理作用 板蓝根、大青叶。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服时摇匀;小儿酌减。
剂型规格
合剂 10ml 暂无

实时在线
7307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