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百斯锐明 | |||
英文名称 | Ropeginterferon alfa-2b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适应证 | 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羟基脲治疗效果不佳的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罕见病)成人患者。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是一种罕见的血液恶性肿瘤,以红细胞过度增殖为主要特点,可伴有白细胞、血小板增多,以血栓形成或出血为主要临床表现,血栓是PV患者的主要并发症,也是PV患者最常见的死亡原因。2024年美国NCCN指南将罗培干扰素α-2b推荐为所有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的首选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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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最常被报告的不良反应(>10%)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γ-GGT)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关节痛,白细胞计数降低,贫血,疲劳等,大多数不良反应为1-2级,而且通过调整用药剂量或者对症处理,均可缓解。 | |||
禁忌症 | ⑴对干扰素α或罗培干扰素α-2b的任何成分过敏。 ⑵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或曾有相关病史者,尤其是严重抑郁、自杀意念或自杀企图。 ⑶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如未能控制的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2级)、严重的心律失常、严重的冠状动脉狭窄、不稳定性心绞痛或近期发生中风或心肌梗塞。 ⑷失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 B或Child-Pugh C)患者。 ⑸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或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者。 ⑹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器官移植者。 ⑺甲状腺疾病患者(常规疗法可控制者除外)。 ⑻终末期肾脏病患者(肾小球滤过率GFR<15mL/min)。 ⑼与替比夫定合并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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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推荐的起始剂量为一次250µg(第1周第1天注射),第3周第1天350µg,第5周第1天接受推荐目标给药剂量500µg,之后每2周皮下注射一次,若患者同时接受其他的降细胞治疗药物,在剂量滴定阶段,所接受其他的降细胞治疗药物也必须适当地减少。建议维持剂量为500µg,每2周皮下注射一次,达到血液学参数稳定后,应持续500µg或最大可耐受剂量每2周给药至少1年,之后由临床医生依据患者情况延长注射间隔,最长可为每4周皮下注射一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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