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脱氢孕酮、地届孕酮、达芙通、Duphaston | |||
英文名称 | Dydrogesterone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有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内源性孕酮不足引起的疾病,如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继发性闭经、月经周期不规则、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经前期综合征、孕激素缺乏所致先兆性流产或习惯性流产、黄体不足所致不孕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黄体酮。无雌激素、雄激素活性,不抑制排卵,不升高体温。 |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出现突破性出血,一般增加剂量可防止。其他不良反应如轻微出血、近期血量的改变、闭经;不适、呕吐、腹痛;肝功能改变、黄疸(少见);乳房疼痛;瘙痒、皮肤过敏、荨麻疹、抑郁情绪、头痛、偏头痛、精神紧张;水肿;性欲改变。 | |||
禁忌症 | 禁用于不明原因的阴道出血,严重功能障碍患者,肝脏肿瘤(现病史或既往史),Dubin Johson综合征,Potor综合征,黄疸,妊娠期或应用性激素时产生(加重)的疾病(症状)如严重瘙痒症,阻塞性黄疸、妊娠期疱疹、卟啉症和硬化症;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长期采用孕/雌激素联合用药者应每年进行全面体检,包括妇科及乳房X射线检查。 ⑵当本品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时,如发生肝功能异常、血栓栓塞或血压大幅度升高时,应停药。 ⑶出现不正常的阴道出血时,应做进一步的检查。 ⑷应用于习惯性流产或先兆性流产时,应确定胎儿是否存活。 ⑸治疗过程中,应检查妊娠是否继续和(或)胎儿是否存活。 ⑹以孕激素为主要成分的口服避孕药可能会增加抑郁症的机会。 ⑺有抑郁病史的患者在孕激素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 ⑻孕激素治疗掩盖更年期的发生(不规则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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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痛经:从月经周期的第5~25日服用,一次10mg,一日2次。 ⑵子宫内膜异位症:从月经周期的第5~25日服用,一次10mg,一日2~3次。 ⑶功能性出血:一次10mg,一日2次。 ⑷闭经:从月经周期的第1~25日,每日服用雌二醇1次,从月经周期的第11~25日,联合服用本药,一次10mg,一日2次。 ⑸经前期综合征:从月经周期的第11~25日服用,一次10mg,一日2次。 ⑹月经不规则:从月经周期的第11~25日服用,一次10mg,一日2次。 ⑺先兆流产:起始剂量为单次40mg,随后每8小时服用10mg至症状消失。 ⑻习惯性流产:一次10mg,一日2次。直至妊娠20周。 ⑼内源性孕酮不足导致的不孕症:从月经周期的第14~25日服用,一日10mg。治疗应至少持续6个连续的月经周期。建议在妊娠前几个月内连续采用该方法治疗,剂量应参照习惯性流产的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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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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