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托君
其他名称 盐酸利托君、羟苄羟麻黄碱、利妥特灵、安宝、雷托君、柔托扒、YUTOPAR
英文名称 Ritodrine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B
性状 常用其盐酸盐,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贮存条件 室温保存。
适应证 治疗先兆早产。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本品是一种肾上腺素β受体激动剂,动物的体外和体内试验均证明作用于肾上腺素β2受体,子宫含有大量的肾上腺素β2受体,这种受体的激活可抑制子宫平滑肌的收缩,临床上静脉点滴0.05~0.30mg/min盐酸利托君可降低子宫收缩的强度和频率,减少子宫的活动而延长妊娠期,此作用可被肾上腺素β受体拮抗剂所对抗。同时本品可使腺苷酸环化酶的活性增强(cAMP增多)而产生保胎作用。临床上用于延长孕期,防止早产。
  ⑵药动学:单次口服本品10mg,tmax为30~60分钟,Cmax为5~15ng/ml,生物利用度约为30%。口服后分两期消退,分布相半衰期为1.3;消除相半衰期为12小时。静脉滴注盐酸利托君0.15mg/min,tmax为1小时,Cmax为32~52ng/ml。分布相半衰期为6~9分钟;消除相半衰期为1.7~2.6小时。无论何种途径给药,90%的盐酸利托君在24小时内由尿液排出。药物能透过胎盘到达胎儿血液循环。
不良反应 ⑴80%~100%用药者出现与剂量有关的母亲和胎儿心率增快,母亲血压升高。静脉滴注每分钟限于0.35mg,母亲和胎儿心率增快分别为130次/分钟和164次/分钟。
⑵母亲收缩压平均增高12mmHg,舒张压下降23mmHg。
⑶三分之一用药者出现皮疹。
⑷10%~15%出现震颤、恶心、呕吐、头痛或出现红斑。
⑸5%~10%出现神经过敏、紧张不安、情绪沮丧、烦躁、焦虑或全身不适。
⑹1%~3%出现胸痛或胸部发紧。
⑺1%~2%心律不齐。
⑻其他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性休克、皮疹、心杂音、上腹部压迫感、肠绞痛、腹胀、便秘、腹泻、呼吸困难、换气过度、溶血性黄疸、尿糖、乳酸性酸中毒、出汗、寒战、瞌睡和衰弱感、肝功能损害。
⑼用药时间2~3周的病人有报道白细胞减少和/或粒性白细胞减少,停止治疗后能恢复正常。
⑽极个别因肺水肿死亡。
禁忌症 ⑴禁用于妊娠不足20周和分娩进行期(宫颈口开大4cm以上)的妊娠期妇女。
⑵继续妊娠对母体及胎儿有害时,如产前流血、子痫或严重先兆子痫、胎儿死于宫内、绒毛膜羊膜炎(宫内感染)等患者禁用。
⑶母亲有心脏病、肺高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心律不齐伴有心动过速、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糖尿病、嗜铬细胞瘤、支气管哮喘以及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⑴必须在有抢救条件的医院住院,应在熟悉本药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正确处理的医生密切观察下使用。
⑵严格观察水分出入量,避免摄入液体过多。
⑶如母亲心率持久超过140次/分钟,为肺水肿先兆,应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肺水肿,应积极常规处理。
⑷如胎膜早破,在推迟分娩和可能发生绒毛膜羊膜炎之间要权衡利弊后再用药。
⑸用药过程中需静脉给其他药时,则从“三通”给药,不得影响利托君的滴注速度。
⑹利托君可通过乳汁分泌,因此在分娩之前用药的情况下,建议避免分娩后立即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⑴同时使用皮质激素,易发生肺水肿等严重不良反应(严重者可致死亡),不宜合用。 
⑵利托君与以下药物同时使用容易发生心脏问题,特别是心律不齐和高血压,如硫酸镁、二氮嗪、哌替啶、强效的全身麻醉药、阿托品等抗交感神经药物,此外与阿托品合用可导致高血压。
⑶本品不宜与排钾利尿药合用,以防血钾降低过多。
⑷避免与β受体激动药或拮抗药同时使用。
⑸本品可增强拟交感神经类药品不良反应或导致心律失常。
给药说明 ⑴如药液变色、出现沉淀或颗粒不能用于静脉注射。
⑵一旦诊断确定并除外禁忌症后应立即用药。
⑶药物配制后应立即使用,不得超过48小时。
⑷给药期间应保持左侧位以减少高血压的危险。
⑸为准确调节静脉滴注速度(按每分钟滴数计算),需用可控的点滴装置,其静脉滴注微型药室(60滴/ml)提供方便的计算用药量。
⑹药物稀释应尽量避免用含氯化钠的液体,减少发生水肿危险。
⑺用药过程中严密监测宫缩情况,母亲心率、血压和胎儿心率。
⑻如用药过程中需静脉给其他药,则从“三通”给药,不能影响利托君的滴注速度。
用法用量   ⑴静脉滴注:将每支含50mg的盐酸利托君3支药(150mg)稀释在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内,配成0.3mg/ml的溶液,起始用量为0.05mg/min(0.17ml/min或10滴/分钟),以后每隔10分钟增加10滴/分钟,直到出现需要的效果或母亲心跳130次/分钟,通常有效剂量为0.15~0.35mg/min(0.50~1.17ml/min或30~70滴/分钟)。剂量调整时应严密监测宫缩情况,母亲心率、血压和胎儿心率,根据反应调整。用药通常继续到宫缩停止后12~18小时。12小时滴注最大剂量大约进入液体量为840ml。
  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可以开始口服维持剂量10mg。开始24小时内为每2小时10mg,此后每4~6小时10~20mg,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20mg。为了抗早产的需要,维持治疗还可按此剂量继续口服。
  ⑵如以后又出现先兆早产症状,可重复用药。
剂型规格
片剂 10mg 20mg 哪儿有
注射液 50mg 5ml 150mg 10ml 哪儿有
粉针剂 50mg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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