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利喘平、利喘贝、去敏泰、肉桂氨茴酸、Rizaben |
英文名称 |
Tranilast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性状 |
为带微黄色的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不溶于水,可溶于碱性水溶液。 |
贮存条件 |
密封、遮光保存。 |
适应证 |
1.用于预防支气管哮喘和过敏性鼻炎发作; 2.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及其他过敏性瘙痒性皮肤病由一定疗效。 3.用于暂时消除过敏性结膜炎引起的眼部瘙痒。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口服的肥大细胞膜稳定剂,其药理作用与色甘酸钠相似,可稳定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细胞膜,抑制其脱颗粒,从而阻滞多种过敏反应介质的释放。本品对组胺、乙酰胆碱、5-羟色胺无直接拮抗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易吸收,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清除半衰期(t1/2β)为8.6小时,本品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经尿液排出。 |
不良反应 |
⑴少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黄疸等。 ⑵偶见:头痛、眩晕、嗜睡以及尿频、尿痛、血尿等膀胱刺激症状。 ⑶过敏反应:如皮疹、全身瘙痒;红细胞及血红蛋白减少。 ⑷作为眼部用药时可见的不良反应:①结膜充血,头痛,流鼻涕(鼻炎)的发生率为10%~25%,这些不良反应通常很轻微。②以下眼部和非眼部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于5%。眼部:过敏反应,滴药后眼部暂时性烧灼感和刺痛,结膜炎,眼部分泌物,眼干、眼痛,眼睑肿胀,瘙痒,角膜炎,流泪,瞳孔散大,畏光,皮疹。非眼部:流感综合征、咽炎。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⑴肝功能异常者、哺乳及准备妊娠的妇女、司机及精密仪器操作者、高空作业者慎用。 ⑵用药期间可将ALT升高。 ⑶给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因肝功能异常者常伴有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减少。 ⑷作为眼部用药时的注意事项:①妊娠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要慎重;②戴接触镜者,滴入本品后不要马上戴接触镜,起码等10分钟后方可戴;③不可用本品治疗接触镜引起的眼部充血和刺激;④不要用本品治疗适应证以外的眼病或者接触镜引起的一般不舒服。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g,一日3次。 |
剂型规格 |
片剂 |
0.1g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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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
0.1g |
哪儿有 |
颗粒剂 |
0.1g 1.0g |
暂无 |
滴眼液 |
0.5%:5ml |
哪儿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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