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叶油胶囊
英文名称 Oleum Artemisisa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适应证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哮喘型慢性支气管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菊科植物艾的叶中所含挥发油,其主要有效成分为萜品烯醇-4(Terpinenol-4)与α-萜品烯醇(α-Terpinenol)。这两种成分均能直接松弛气管平滑肌,对抗原、乙酰胆碱和组胺诱发的气管平滑肌痉挛和哮喘均有保护作用。还具有抗过敏作用,可抑制致敏肺组织释放过敏的慢反应物质(SRS-A),并能拮抗SRS-A和5-羟色胺的作用。亦具一定的祛痰、镇咳作用。对心脏无兴奋作用。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服后有咽干、恶心、胃部不适、头昏等反应,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消失。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2丸,一日3次。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时,10日为一疗程,可连续用药2~4疗程。
剂型规格
胶丸 0.37g(含艾叶油0.75ml) 暂无

实时在线
5801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